RSG 法律顧問
提供法律服務與再現諮詢,歡迎了解更多 安全 性問題
嚴格人流篩選
各餐廳皆有不同風格,本團隊向於玩家、地點不複雜的餐廳合作,這足以效阻擋99%以上風險。
法律顧問
國內法律顧問,解決一切極少部分遇到的法律問題,包含賭博罪、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等。
風險規避
由不同的店家皆會提供非常嚴格的審核機制。就算遇到店內一同遊玩客人基本上也不會有任何危險。
安全策略
包含系統聯調與個人資料查核,皆已通過後,會有專人引往地點後進入餐廳。24 小時安管保護與監控安全,讓您放心。
以下是所有賭博罪相關的發律常識,一般來說店面都是有合法牌照經營,團隊多次待客與代辦簽證住宿都沒有問題。
如果是在台灣娛樂的朋友們,假如真的有不幸情況產生
店家都會全權負責法律問題,包含限時內繳清罰則、易科發金等等,請玩家放心加入
歡迎所有對現場百家樂熱愛的火板們一同娛樂。
一、何謂賭博罪?賭博罪構成要件有哪些?
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: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,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以電信設備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,亦同。當場賭博之器具、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,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,沒收之。」
二、線上博弈賭博罪成立條件為何?
隨著網路賭博越來越猖獗,110年12月28日立法院三讀修正刑法第266條第2項後,已明文將網路簽賭、線上博奕等納入賭博罪的處罰之中,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
Q:那玩線上娛樂城賭博罪會成立嗎?
A:過去,根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74號判決九州賭博罪案,玩九州娛樂城賭博罪並不成立,原因是玩家們利用自己帳號、密碼進行私人賭博,過程並不公開,不會有其他民眾知道簽注內容,因此不符合法條所規定「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」的情形。
但自賭博法修法後,根據高等法院109年度原上易字第18號刑事判決,如果玩家是透過網路方式玩博弈遊戲,從而獲得虛擬財產,且此財產可再換取金錢或實物,非供一般人休閒消費使用,因為會對社會秩序產生影響,即會構成博奕罪。
三、賭博罪罰金多少?觸法會被關嗎?
依賭博罪刑法第266條規定,不論民眾是實體賭博或線上賭博,凡涉及賭博行為,賭博罪罰則最高重罰5萬;針對意圖營利、提供賭博場所者,則根據刑法268條判決,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。
四、賭博罪初犯會留前科嗎?還能申請良民證嗎?
首先說明,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中沒有「前科」這個名詞。
「前科」廣泛的意思是指「全國刑事案件紀錄」,只要你成為被告,有進出地檢署或法院的紀錄,無論是起訴、被誣告或因罪證不足而不起訴、有罪或無罪,司法單位都會有紀錄。但這項紀錄只限司法人員查閱,以保障人權。
普遍大家認知的「前科」指的是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,俗稱「良民證」,上面會記載有期徒刑以上的紀錄。如果是被判拘役、罰金(非有期徒刑易科罰金)、緩刑、免刑、免除刑之執行、少年事件等,為了給當事人自新的機會,則不予以記載。
或根據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》第6條第7款規定,如果是遭判有期徒刑,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,只要5年內都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,紀錄就會消除。
因此不管你是不是網路賭博罪初犯,賭客賭博通常是判處「單純科罰金」,不會留有紀錄;但你若是經營賭場,則會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,經易科罰金後,要在5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,你才能申請到一張清白的良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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